住院期间陪护是我丈夫,可以要求单位支付陪护费吗?
法律分析:陪护费赔偿标准。“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需指出的是,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交通事故当中的陪护费一般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吧。由于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受害者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不同案件中关于陪护费的数额也不同。要是你在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需指出的是,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交通事故当中的陪护费一般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吧。由于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受害者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不同案件中关于陪护费的数额也不同。要是你在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住院期间陪护是我丈夫,可以要求单位支
- 劳动合同到期前多久续签,有哪些规定
- 二手车有质量问题打12365吗?
- 身份证过期了怎么换
- 销售盗版书籍如何处罚,有哪些相关规定
- 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 车主是否需要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如何
- 你好,我送孩子快两个月了。我后悔能回
- 主动辞职,原单位给提供了离职证明,那
- 请问夫妻分手后女方要十万元,不给就不
- 车祸导致脚踝截肢是多少级伤残?
- 家中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但唯一拥有宅
- 在抖音搜索中看到你,我的孩子昨晚去吃
- 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
- 我从南到北正常行驶,与从东到西的车辆
- 如果酒后驾车,驾照会怎么样,具体规定
- 绑架罪可以减刑和假释吗,有没有规定?
- 解聘公司高管适用什么法律,是否有相关
- 法律对故意伤害罪重伤的规定是什么?
- 在购买停车位时,我想问一下如何辨别产
- 监视居住期满后会不会自动解除
- 社区地下停车位销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却发现房子已经被
- 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股权转让需要分
- 刚买的二手车开了才几个月就坏了,修好
- 如何在监狱里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利用公开换保护专利,所以要想获得专利
- 法律援助刑事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 网上招嫖,然后被对方过来,诈骗。报案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否自诉,法律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