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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送孩子快两个月了。我后悔能回来吗?

admin 南浔律师 2023年09月18日

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除非对方自愿变更抚养权给你。否则,从法律上来说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家庭经济条件各方面都更好的一方,能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当初,孩子的抚养权就是法院判给对方的,现在你很难拿回抚养权,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是能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条件,能比对方更适合照顾孩子。
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你就是想拿回抚养权,恐怕也不会如意的。况且家里人不支持你,那么你拿回抚养权之后,没有家里人的帮扶,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也很难。如果对方确实能给你的孩子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条件,那么你为了孩子也要忍痛割爱,让他拥有更好的生活才是对他最真的爱。
尽量跟对方保持一种和平的关系,你时常也可以去看看孩子,接孩子过两天,出去玩一玩。这样既不违背你家人的意愿,相信对孩子也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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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人后解除收养关系抚养权能要回来。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也可以诉讼解除。法律规定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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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送人办了抚养手续后一般是不能再要回来的。根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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